拜會張麗善說明國土計劃法 內政部:農民權益不變

▲雲林縣長張麗善。(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昨(12日)拜會雲林縣長張麗善,張表達對於國土計劃法施行的意見,包括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第2類劃設範圍、檢舉獎勵制度等議題。對此,董建宏表示,國土計劃法將於明年4月30日正式實施,但農民權益不變,內政部也將持續進行社會溝通。

雲林縣在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中,把1540多公頃農地畫爲「農二」遭糾舉,引來縣長張麗善不滿,怒指「屏東縣的『農一』從4萬公頃變成4000公頃」,痛斥中央標準不一,「特別通融」某些縣市。

董建宏表示,農業發展地區劃設皆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該縣農業資源特性劃設,內政部不會直接指定;如果各縣市政府認爲仍有調整必要,在符合國土計劃法規定下,可依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董建宏說,國土計劃法施行後,農民權益保障與現行一致、並未改變,未來農業使用項目更擴及產銷,比現行制度更有保障,產、制、儲、銷、休閒農業均可申請使用。

至於檢舉獎勵制度部分,董建宏指出,該項制度是有立委在104年審議時提案入法,條文規定當發生重大違規纔會適用30萬以上罰則,釀災、致人於死或重傷也纔會受刑責處罰,並沒有農地違規裁罰提高罰金的情形,相關辦法內政部也會繼續廣徵意見。

董建宏強調,國土計劃相關研商會議、座談會及縣市拜會總計已超過140多場,內政部會持續與社會大衆溝通,涉及其他部會業務也會交由各機關積極研議,以維護民衆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