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朱銘「太極」僞品!臺南「玄空法寺」判賠4800萬元

臺南玄空法寺。(圖/翻攝自玄空法寺官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南知名佛寺玄空法寺被控陳列多件雕刻大師朱銘的僞造作品,還以新臺幣5700萬元的價格賣出其中3件。朱銘2013年底發現此事後,控告玄空法寺侵犯著作權,求償9000萬元。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盼寺方開山方丈全文必須賠償朱銘4800萬元,且不得再繼續陳列、銷售贗品

位在楠西區曾文水庫附近的玄空法寺,由全真上人黃全文在1989年創辦,但2013年12月底卻被發現公開陳列朱銘多件銅雕作品,諸如著名的太極人間等系列全在其中。朱銘聽聞消息後,派人前往瞭解、蒐證,確認寺方陳列10件如單鞭下勢十字手、起式拱門等太極系列大型雕塑,及2件鄉土系列(關公、同心協力)、1件太極系列(推手)中小型雕塑,且經鑑定後確定全是假貨

本名朱川泰的朱銘提告後,在律師警方的協助下,還發現該寺曾在2012年2月透過總幹事商義出售3件假的銅雕給2名收藏家不法獲利恐高達5700萬元。

▲雕塑大師朱銘。(圖/ETNEWS資料照)

爲此,朱銘提起訴訟,要求玄空法寺、開山方丈黃全文須賠償8500萬元,同時主張作品上的假落款也侵害他的姓名錶示權,須另賠償500萬元。此外,寺方不得再陳列或銷售贗品,必須將判決結果及事實刊登在報上鄭重道歉。

朱銘主張,已故的寺方總幹事徐商義明知陳列、販售的是僞品,卻仍經手賣出,要求徐商義的遺產管理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玄空法寺則主張,寺內受贈物品多達上萬件,且相關雕塑都是信徒所捐贈,由志工徐商義負責管理,寺方並無鑑定真僞的能力與義務,更何況信徒捐贈的這16件藝術品只是單純擺放在園區倉庫附近,絕無散佈和販售之意,更不可能侵害朱銘的著作權。

爲此,法院找來購買3件僞品的徐姓許姓買家。2人證稱,寺方當時正在募集建寺基金,因此曾多次到寺中觀看、搬運雕塑,爲求保障自身權益,還曾向代表寺方的徐商義提出讓渡書、保證書等,而且當時方丈黃全文也在現場

▲安放於交易廣場內的「太極」系列作品之一。(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法官認爲,玄空法寺多年來收藏各式宗教、藝術文物,還不惜興建文物館擺放對外展示,可見對於藝術品具有一定鑑賞能力若寺方確信手上真品,又怎會磨除、上漆其中5件作品的「朱銘」落款?更何況這些銅雕真品市值高達數億元,豈是一般信徒所能捐贈得起的?

由於寺方拿不出任何捐贈來源或管理簿冊,加上2名買家所言,法官認定寺方確實有意出售贗品牟利,但由於無法證明2位買家是否已經付清款項,所以在寺方所得無法計算的狀況下,判寺方販賣3件僞品必須賠償1500萬元,陳列的損害賠償則應該以2800萬元計,最後算上500萬元的著作人格權總計應賠4800萬元,同時寺方所有的13件作品不得再繼續公開陳列或銷售,且必須登報道歉;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