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前鄉長蔡長昆家中搜出鉅款 「勒索綠能廠商案」法院裁定羈押

檢調單位在前麥寮鄉長蔡長昆家的保險箱搜出鉅額現金,綠色袋子也是裝着現金。(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蒐證的2020年2月間民衆在麥寮鄉後安村抗議風機照片,圖中光頭背影者是前麥寮鄉長蔡長昆。(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偵辦前麥寮鄉鄉長蔡長昆、前臺西鄉女鄉長之夫丁文彬涉嫌藉勢藉端勒索綠能廠商公司案件,25日執行搜索,於蔡長昆住處查扣不法所得270萬元,通知蔡長昆、丁文彬及白手套陳某等8人到案說明,雲林地院裁定羈押蔡、陳2人,丁以30萬元交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雲林地方法院指出,綠能廠商達德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一家公司負責雲林縣麥寮鄉、臺西鄉的陸域風電,蔡長昆、陳某、丁文彬等人均明知該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達德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阻止施工,藉此勒索財物。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段可芳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25日執行搜索2處,於蔡長昆住處當場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並通知蔡、丁、白手套陳某等8人,其中6人爲被告、2人爲證人到案說明。

偵訊後,認爲蔡長昆、陳某共同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於26日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

丁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爲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命其以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其全部之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