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前執行長徐漢涉索賄 橋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專案小組在中油前煉製事業部副執行長徐漢的辦公室搜出一批現金。(翻攝照片/林雅惠高雄報導)
中油前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利用採購之便,於2019年8月至今年1月底對廠商索賄,不法所得高達3010萬元,全案24日偵結,檢方將徐漢、黃姓退休經理及劉姓白手套等人起訴,25日晚間移交橋頭地院審理,深夜裁定劉姓嫌犯、黃姓嫌犯、陳姓嫌犯,各以20萬元、10萬元、15萬元交保,徐漢經漏夜開庭後,今天凌晨裁定收押禁見。
徐漢於去年9月30日,自辦公室將來源不明之現金600萬元裝入黑色揹包內,北上至高鐵桃園站。交付給林姓友人,林姓友人爲避免大額外幣交易遭銀行通報調查與避稅,將30萬元紐幣分多次存到徐漢與另一名徐姓嫌疑人的銀行帳戶內。
檢方認爲,徐漢利用權位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透過下屬向廠商收賄,這令中油公司的員工不辨是非,一味揣摩、遵從徐漢的旨意,形成一股上行下效的索賄文化,進而劣幣驅逐良幣,戕害中油公司企業誠信文化根基。
檢方指出,徐漢年薪達222萬元,但他不以此爲滿足,不以廉潔自持,還要求廠商提供回饋與紅包,且他還將大批現金放在辦公室、休息室、衣櫃與外套口袋等,甚至在辦公室裝設監視器,錄下廠商行賄的醜態,視廉能如無物。
在檢察官搜索辦公室時,對於大批現金,徐漢先辯稱說這是與某醫院高層共同投資大陸幹細胞生意的利潤,再透過地下匯兌匯回等等。
檢方調查後,發現這是廠商行賄,但徐漢又解釋這是廠商的紅包謝禮,他並沒有犯罪,檢方多次訊問過程中,徐漢對於一些款項來源,只對部分款項交代是協助取得公所所得、友人借款與奠儀等。
檢方表示,徐漢不知反省,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官對徐漢從重量刑。全案目前羈押中油公司職員4人,廠商3人,共起訴21人,3家公司。此案扣案金額約3010萬元,已繳回犯罪所得約125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