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泄密無罪 柯建銘提求償556萬恐駁回

柯建銘昨遞書狀,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圖/資料照/記者林世文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指控涉嫌泄密、教唆泄密案,馬在辯結時指出,檢方起訴時有3大嚴重錯誤,希望判決能讓未來總統知道,面對類似憲政風暴,不要再有無謂糾纏。全案歷審5個月,臺北地院今判馬英九無罪。另外,臺北地院昨天收到柯建銘遞書狀,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556萬5000元,且需登4大報道歉。

臺北地院指出,本案告訴人柯建銘昨天遞書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556萬5000元,並要求馬英九要在4大報公開道歉,不過依照刑事訴訟法,柯建銘應在辯論終結前提出,否則應會以程序合法駁回。

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廖建瑜指出,就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泄密部分,雖構成要件該當,但馬英九依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而阻卻違法,即爲刑法上不罰的行爲;另就同年9月4日教唆泄密部分,認爲檢察官舉證不足,無法證明馬英九有教唆黃世銘另行起義泄漏秘密,因此判無罪。

▼馬英九涉泄密案獲無罪。(圖/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