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無罪!柯建銘「大嘆無聲」遭諷應無言無語、不造口業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泄密、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方法院28日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結果引來不少議論。柯建銘更痛批,心情如佛經所言,「大悲無淚,大嘆無聲」。前環保署長魏國彥則說,如果大嘆無聲,就應該無言無語,不造口業。
馬英九涉教唆泄密一案,日前遭北檢以依違反《個資》、《通保及監察法》泄密罪起訴,臺北地院公開分案後,訂於4月14日首次開庭審理,並將傳喚馬英九出庭。
至於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泄密、加重誹謗罪部分,柯建銘當時指控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謀泄密,涉及教唆泄密罪,且2013年9月,馬英九以黨主席身分在國民黨考紀會中,不實指控他涉及司法關說,涉及加重誹謗罪。
北院2月21日最終言詞辯論庭時,馬英九還引用《莊子》「竊鉤者誅竊國者侯」,柯建銘則不斷強調,馬英九違法亂紀,「趕快認罪,才能留給自己最後尊嚴。」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最後合議庭庭末諭知本案辯論終結,訂於3月28日宣判,下午3時北院宣判,馬英九一審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臺北地方法院由發言人召開記者會,說明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判決內容,法官將爭點分爲2大要點。包括,一、黃世銘在2013年8月31日與2013年9月1日分別呈交的《專案報告一》、《專案報告二》有何不同?有沒有新增應秘密事項或柯建銘的個人資料?二、若有新增,黃世銘把《專案報告二》交給馬英九,是否是被教唆?以及馬英九是否有教唆之犯罪故意?
法官比對專案報告一及二後,發現內容並無太大差別,且關鍵88秒電話中,也無法證明馬英九「事先指示」黃世銘要增加什麼內容。因此,法官認爲,「已泄漏之秘密不算秘密」,黃世銘在8月31日已經泄密一次,此案有高等法院判決確定,9月1日再赴官邸交付的《專案報告二》和第一版也幾乎沒有不同,也沒有證據證明馬英九親自交代過,馬英九並沒有「教唆黃世銘再次泄密」的情況。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柯建銘隨即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他此刻的心情正如佛經所說,是「大悲無淚,大嘆無聲」,這項判決「大錯特錯」,自己絕對上訴到底。
魏國彥在臉書上提到,柯建銘稱大嘆無聲,就應無言無語,「我爲臺灣關說文化盛行而悲哀,但不至於大悲無淚,只嘆而無聲,我口誅筆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