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被人指責 捷運回信:5歲以下,搭北捷可以吃東西!
▲捷運局回信給一位母親,指出嬰幼兒哺乳或喂副食品不會罰。(圖/記者季相儒攝)
「5歲以下,臺北市捷運上可以吃東西!」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粉絲團貼一篇文章,引起數千人分享轉貼,內容指出一名媽媽得到捷運意見信箱回覆,指依大衆捷運法規定,搭捷運飲食會罰款,但對於嬰幼兒因生理需求情況(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不會禁止。此文一出引起討論,「這篇要分享,正義魔人才會知道。」
捷運中,幼兒(5歲以下)若有飲食需求,是可以的,您知道嗎?這位媽媽在臉書寫道「因不清楚而指責他人或因清楚而被指責,我覺得雙方面都沒有錯,但一個隱形的規定讓兩方對立,真的無從改善嗎?」於是她寫了一封捷運意見信,終於得到的回覆,也貼出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不管是當事或旁觀」。
臺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粉絲團也貼出po文,捷運單位回信內容表示,「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於捷運禁食區內違規飲食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惟考量嬰幼兒飲食爲其生理需求,對於嬰幼兒飲食〈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行爲目前並不會取締。」
另外,捷運單位也表示,「現行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尚未針對受哺乳之人設有年齡限制,惟參考我國現行教育學制規定,受幼托教育者系5歲以下之人,故本公司對嬰幼兒(5歲以下之人)於乘車過程中,若有需要飲食〈含哺乳或餵食副食品〉之情形,均不會禁止。」
文章引起數千位網友按贊、轉發分享,有人說「哇……我真的不知道耶!還笨笨的下車去哺乳室餵食,跟小孩一直說你吃東西我會被罰」、「謝謝這位媽咪」、「哇~太棒了!以後可以在捷運上給小孩喝水了~」、「5歲!不認同!!2歲以內可以認同!」
但也有人留言說「拜託不要阿……真的有需要可以,而不要是全部,不然我們乾淨的捷運就要不見了」、「要強調的應該是有需要,而不是5歲以下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