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同意廢除強制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關30年
馬來西亞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官員今天表示,內閣已同意廢除強制死刑及無期徒刑,替代刑罰是監禁至少30年及最長40年,以及至少12下鞭刑;法案下週將提交國會。
綜合聯合早報、星洲網等星、馬媒體報導,馬來西亞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今天在國會表示,上週內閣會議同意廢除強制死刑及無期徒刑,無期徒刑不再是死刑的替代刑罰。
阿莎麗娜指出,新的替代刑罰是監禁至少30年及最長4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
她說,馬國政府將於27日向國會提交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無期徒刑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件。
阿莎麗娜表示,強制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替代刑罰可溯及既往,新法案預計將影響先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而在等待行刑的957名死刑犯及正在服刑的無期徒刑犯。
不過,她也強調,新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完全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判決時有更大的裁量權。
外電先前報導,儘管馬來西亞自2018年起暫停執行死刑,但目前仍有多項罪行屬於強制死刑,包括謀殺、販運毒品等。
對於馬來西亞政府同意廢除強制死刑,人權團體認爲這是正確方向,呼籲大馬政府更進一步,朝全面廢除死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