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凱/「還我居住人權」之3 釜底抽薪之道
傲視各國,高達16倍,較全球公認的合理水準還高出一倍多的房價所得比,令年輕人買不起房,拿薪資中幾乎半數去租一個差強人意的棲身之所;因而不敢奢談結婚成家,遑論生兒育女,以致於結婚率大降、生育率大降、乃至人口負成長,演成國安問題,同時令已十分惡化的貧富懸殊更加惡化。高房價之惡,豈可不痛下鍼砭、徹底矯治?
我們既已深入剖析此人禍鑄成的根由,即可進而對症下藥找出轉禍爲福的具體辦法。針對臺灣地狹人稠,先天上土地尤其建地就十分稀有的現狀,唯一的解方,便是設法讓其使用達到最高效率,儘可能消除浪費及濫用。在任何國家,只有透過市場機制方有可能企及此目標;而市場所能爲者無他,就是使用者付費,愈是稀有的土地,即需支付愈昂貴代價。政府亦可就此助一臂之力,利用公權力,要求濫用者加倍付出代價。
市場中地價與房價高低,通常即在反映由市場的供給與買方的需求共同決定的使用成本;愈是富有者愈買得一起好地段大面積的標的,而身在金字塔底層者即僅有能力購置差可容身的次等房舍,甚至根本連這樣的棲身之所力有未逮,勉強賃屋而居。
但僅憑房價並不足以充分促使土地有效利用,不致不當濫用。許多腰纏萬貫者,眼看房價不斷攀升,將大筆土地購入囤積手中,待價而沽,令其無法發揮供人棲身的基本功能,造成嚴重的誤用。長久以來,各國都是就購入之後短暫持有售出以牟取暴利者,課徵較高的交易所得稅設法嚇阻。國父孫中山先生力倡的鉅額土地增值稅,更激烈地主張將賣價高於買價而產生的資本利得全部歸公。不過因而造成的種種弊端使之扭曲劣化,終於在2015年被房地合一稅所取代。
房地合一稅雖然去除了大部份的弊端,但對於防止炒房,仍力有未逮。論者多認定對短期持有之懲罰不夠有力,乃有加重短期持有者的交易所得稅爲主旨的「房地合一稅2.0」的修訂版。然而這隻收到了局部的效果。由於房地產的持有成本嚴重偏低,因此對那些口袋夠深、眼光夠遠的大企業、大投機客而言,即使被迫拉長一點持有時間,相較於豐厚的資本利得仍然會樂此不疲。除非讓持有的成本升高到足以令其食之無味的程度,方能達到嚇阻的目的。
▲立法院院會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房地合一)三讀通過發言 曾銘宗。(圖/記者屠惠剛攝)
同時,除了投機者,還有更廣大的擁有房地產的家戶,也可能因爲持有成本太低,而擁有太多或太大的房舍,造成更普遍而且更嚴重的濫用乃至浪費,使得許多家庭因而買不到或買不起棲身之地。當大量的房舍被投入並不需要的使用方式,卻不願出租或出售,則租屋市場的供給也會不敷所需,而使得求一安身之所的年輕人,被迫千辛萬苦努力節衣縮食,並揹負沉重的長期負債,咬牙購買高價又不理想的住屋。
因而,近來喧騰一時的打炒房、囤房稅,其實也並非對症的良藥。治本之道仍在提高持有成本。房地合一稅針對的是短期進出的資本利得,而囤房稅雖然旨在對持有多屋者加重其房屋稅2至3倍,但由於其與地價稅合計的實質有效稅率嚴重偏低,僅在美日等國的數十倍以下,而且屬於地方稅,是否調高完全取決於各地方政府的偏好,因此即使成功推行,亦成效不彰。關鍵在於「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地價」能否果斷地提高到充分反映實際市價的水準。
目前房地產交易所得既已在6年前將房地合一課稅,實價登錄2.0也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破除現有障礙的條件已然具備;只要將持有成本也依照交易所得合一課不動產稅,並參照依門牌登錄的實際價值推定的房地產現值調整稅基,即使依照原本的名目稅率,亦能相當程度達到抑制浪費與濫用稀有建地作用。
因此,要還給人民基本的居住人權,非不能也;完全是本該爲人民維護人權的各級主政者不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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