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長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地院駁回

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右)獲知法院駁回檢方的當選無效之訴後,她表示將繼續爲鎮民謀福利。圖爲吳秋齡5日出席鎮公所活動。(宜蘭縣羅東鎮公所提供/李忠一宜蘭傳真)

國民黨籍羅東鎮長吳秋齡去年競選連任前,曾席開4桌邀請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參加餐會,還贈送紅酒給與會成員,檢方認爲吳違反《選罷法》提當選無效之訴,宜蘭地院則以難認有對價關係,5日駁回當選無效之訴。

去年宜蘭縣12鄉鎮市長選舉中,羅東鎮長選情最爲激烈,吳秋齡當時身陷紅酒案中,仍以1萬6506票,以不到千票之差,擊敗獲得1萬5722票的民進黨對手黃適超,吳秋齡雖然順利連任,但攸關能否坐穩鎮長位置的官司,直到昨才宣判。

吳秋齡昨獲知判決結果後說,謝謝鎮民的支持,感謝法官秉公的判決。她坦言,確實感到壓力很大,但這場餐會是感謝教育界對羅東鎮的付出,卻被牽扯到與政治、選舉有關,實感無奈,如今官司告一段落,將持續爲鎮民謀福利。

此案檢方與黃適超主張,鎮公所民政課舉辦志工團體歲末聯歡會,實際使用桌數55桌,但有保留部分桌數在餐廳,吳秋齡透過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卸任會長,去年3月底邀請未具志工身分的聯誼會成員聚餐。聚餐結束後,吳秋齡在會場出口親自贈送與會者紅酒,而出席餐會者多具有鎮長選舉投票權及影響力,吳秋齡雖然連任鎮長,但檢方認爲吳秋齡違反《選罷法》,應當選無效。

宜蘭地院指出,舉辦餐會的餐廳屬公開場合,宴客當時仍未提名候選人,餐會有多人並非設籍在羅東鎮,沒有羅東鎮長投票權,吳秋齡所贈的紅酒屬於轉贈非吳購買,連不具有鎮長投票權的與會者也有贈送,難認有對價關係,駁回當選無效之訴。檢方則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