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提高部分退役軍人撫卹 因戰殘疾者每年可領36萬元
大陸退役軍人事務部日前發出通知,從8月1日起,針對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將再次提高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其中,傷殘人員、「三屬」、「三紅」的生活補助標準再提高10%,像是一級因戰殘疾者每年可領人民幣8萬140元(約新臺幣36.1萬元);鄉老複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人民幣1200元(約新臺幣5412元)。經費全由中央財政承擔。
根據《新華社》報導,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卹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複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人民幣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人民幣390元(約新臺幣1759元)提高至440元(約新臺幣1984元)。
除此之外,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人民幣500元(約新臺幣2255元)提高至550元(約新臺幣248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約新臺幣2706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約新臺幣22元),達到每月35元(約新臺幣157元)。
依照新規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卹金標準,分別爲每人每年人民幣8萬140元、7萬7610元(約新臺幣35萬元)、7萬5060元(約新臺幣33.8元),比2017年時還要提高了人民幣7290元(約新臺幣3.2萬元)、7060元(約新臺幣3.1萬元)、6820元(約新臺幣3萬元)。
至於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卹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人民幣2萬5440元(約新臺幣11.5萬元)、2萬1850元(約新臺幣9.8萬元)和2萬550元(約新臺幣9.2萬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萬5570元(約新臺幣25萬元)、5萬5570元和2萬5070元(約新臺幣11.3萬元)。
據瞭解,自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已經是第25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卹金標準,第28次提高「三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
對比臺灣的軍人撫卹條例,自2011年進行條文異動後,已有7年的時間沒有進行調整。其中,死亡撫卹分成因作戰死亡、因公死亡和因病或意外死亡。其中,軍人因戰死亡且服役未滿30年者或以上者,分別給予37.5個基數、41.25個基數,且每年都會給予5個基數之年輔金,年限爲20年。
軍人傷殘部分,分成作戰傷殘、因公傷殘和因病或意外雙殘。其中的作戰傷殘又分成一至三等殘,一等殘將每年給予5個基數並給予終身。
▲傷殘人員、「三屬」、「三紅」的生活補助標準將再提高10%。(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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