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白線「差5公分寬」名字不同 跨過「它」最高罰1800元

▲「道路線」與「邊線」雖都是白色線,但道路線(右)寬10公分,邊線(左)寬15公分,駛出邊線即違反交通法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差5公分太難分!高雄市一名騎士11月中騎車經大寮區某路口時,因超過路旁15公分寬的道路「邊線」,被檢舉達人拍照舉發,收到600元罰單,邊線因長得跟一旁機車停等區的框線差不多,讓他氣憤PO網抱怨不知道有這條法規,不少網友看了接連聲援檢舉人浪費國家資源」。

警方指出,道路線與邊線雖都是白色線,但道路線寬10公分,邊線寬15公分,邊線外是保留給行人慢車單車)、臨停車輛使用,以民衆容易理解的說法,就是「路肩」的概念,屬於路權區分線條,一般民衆常因未注意線條寬度而不小心違規

機車如任意駛出寬15公分的「邊線」行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且非屬輕微違規可勸導事項依法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網友不滿因爲超過道路「邊線」遭檢舉吃罰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警方也補充,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5款規定,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駕駛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有關標誌標線號誌設置交通局業務,警察只是執法單位,若有誤開罰單情形,民衆可以申訴或聲明異議

不少網友看到因錯認「邊線」吃罰單,紛紛表示「如何目測10公分與15公分,這個檢舉有瑕疵」、「以後騎車不要專心路況,而是要專心分15cm或10cm的白線⋯」、「簡單講就是路肩禁止行駛」、「 這樣的檢舉人一定是生病了有認識的記得要多開導他」、「第一次看到po罰單沒被打臉的,這種魔人真的很欠打」。

▼高雄、臺南等處都有民衆因分不清楚「道路線」與「邊線」,遭人檢舉吃罰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爆怨公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