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尾魚逃脫害後方騎士慘摔 阿婆「關我何事」跑了
臺中市發生一起特殊的車禍案件,上個月21日下午4時許,有一個阿婆用機車載魚,行經自由路三段時,她的魚從袋子裡掉了出來,害後方兩名機車騎士急煞摔車,他們對阿婆說「你的魚掉了,害我們反應不及摔車受傷,你不能走!如果你走就是肇事逃逸」,沒想到阿婆竟淡定地說,「我東西掉了,你們車禍和我有關嗎?」最後藉故有東西還沒有撿到要回去撿就離開。
▲阿婆用機車載魚,卻意外讓後方兩個機車騎士摔車。(圖/記者陳玉翻攝)
警方接獲報案立即調閱監視器,掌握相關車牌,通知68歲阿婆到案,她表示騎車時突然發現她所買的魚不見了,就回頭去找魚,摔車的機車也沒碰到她,阿婆辯稱並不知道這樣子會觸犯刑法,但種種辯解仍然無法否認因她掉東西衍生事故的事實,警方依刑法肇事逃逸以及過失傷害罪函送阿婆法辦。
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本案駕駛對於交通法規的認知不足,惟有疑義理應由警方處置現場,而不是以自己的認知來處理事情,且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不能不協助救護傷者,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婆肇逃行爲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阿婆不聽勸阻肇事後離開,留下受傷的機車騎士。(圖/記者陳玉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