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同性戀結婚?那不都是愛嗎!
文/呂秋遠
下午在某個電臺講解臺語法律,主持人跟我認識已經超過十年,當她的固定來賓,也已經有八年之久。基本上,她在我的印象之中,就是個大姊,精明、幹練、熱心的大姊。這個節目的型態,大概就是由她發問報紙上的時事問題,然後我來回答法律部分,後半段則是接受臺語的法律問題call in。這對於我來說,大概是如魚得水,因爲可以在兩個小時內,完全用臺語跟聽衆對談,就像是老朋友一樣的方式。
這個大姊很有意思,之前曾經在節目中討論過通姦除罪化的議題。我很明確的表達我支持通姦除罪化,但是她聽到我的意見,勃然大怒。她認爲,這是保障女性的最後一道防線,怎麼可以輕易的就廢除。不論我費盡多少脣舌解釋,她就是不能接受,兩個大嬸當場面紅耳赤,後來經過一番爭論以後,達成互相尊重的共識。但是我從此之後,大概猜測她對於婚姻與家庭的立場是保守的。
所以,當她下午不斷的翻閱報紙,想要找出討論的議題時,我就在她身邊,無聊的點閱臉書。她不斷的唉聲嘆氣說,「這些題目都講過了,應該要來談點有趣的新聞。」我靈機一動,指着報紙說,「我們來談同志婚姻平權如何?」
但是,這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因爲我猜測,以她的年紀與屬性,以及對於反對通姦除罪化的立場而言,應該會反對同志婚姻合法化,我又何必自討苦吃?不過,她的反應似乎很特別。以下我們全程用臺語對談。
「你是說要讓同性戀可以結婚喔?」她不在意繼續翻閱報紙找題目,眼皮沒擡一下。
「對啊!」我小心翼翼的說,「大姊,那個,我想問你喔,你會不會支持同志婚姻平權,跟異性戀一樣,享有完全的婚姻權利?」
她擡頭看了一下我,淡淡的說,「這有什麼好反對的?國家是未來年輕人的國家,他們想怎麼做,不要傷害別人都好。我問你喔,他們加入婚姻制度,不會傷害到誰吧?」
「當然不會。」我小心翼翼的迴應,「就是把男女改成雙方當事人而已,其他部分就是完全跟現在一模一樣。」
「這樣就好了啊!」她說,「人家在吃米粉,這些無關的人幹嘛喊燒?」
我的眼睛一亮,不過爲了確定她的立場,我又再度問了一遍。「但是如果是你的兒子,你可以接受嗎?」
她瞪了我一眼,「啥咪接受?我愛我兒子,他又沒有傷害誰?只是愛一個人,爲什麼要誰接受?要是誰擋我兒子結婚,我就跟他拼命。就當作多一個女婿,哪有什麼不好,不然他不結婚,或者去跟不愛的人結婚,我也不會比較開心啊!年輕人有他們的想法,但是難道不都是愛嗎?管人家那麼多做什麼?」
當然,這只是個案,我絕不會因爲她,認爲所有的老人家都是這樣想的。但是當這個我以爲她是,精明、幹練、保守的大姐姐,用臺語溫柔的說出,「那都是愛」的時候,這是我今年聽到,最令我感動的話。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