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來臺觀光核辦入臺證 元旦起可辦急件
從明年元旦起,移民署正式開放陸客來臺觀光辦理急件核證,針對第一類觀光「團進團出」和「自由行」的陸客,增列快速審覈發證的「急件」處理,每提前1個工作天每人加收臺幣300元速件處理費。
移民署指出,陸客來一趟臺灣,如碰上旅遊旺季及數額限制,原本提早訂好的行程和機位,都必須得要往後延,陸客只能繼續慢慢苦等,或是改變計劃飛到其他國家去旅遊。
爲了避免相同情況持續發生,內政部今年11月修正發佈「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及「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中,參考外交部「外國護照簽證收費標準」及「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相關速件處理收費規定,也增列可收取「速件處理費」的規定。
移民署也同步規畫,只要是第一類觀光(團進團出)及自由行(個人旅遊)要求申請案件,以「急件」方式審覈發證,必須先繳納「速件處理費」由移民署加班辦理,以每提前1個工作日每人須加收300元的標準收取,預計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開放,讓更多陸客旺季來臺觀光不用再「大塞車」,排隊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