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漁船休漁期「撈過界」 陸委會:最高罰鍰1000萬元遏止違法
大陸自黃渤海區域1日起進入爲期4個月的伏季休漁期,近日便傳出數起陸籍漁船進入澎湖海域違法捕魚,甚至在海上蛇行躲避海巡署查緝。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兩岸條例罰以提高罰鍰爲新臺幣30萬元至1000萬元,以遏止陸船違法的行爲。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任以芳攝)
據瞭解,澎湖海巡隊自1日起,陸續查獲陸籍漁船「發燒友」及「粵南澳漁31030」進入花嶼海域捕魚,此外,甚至有艘「無船名」漁船越界捕魚,遭海巡驅離。其中,粵南澳漁31030漁船還一度拒檢,欲在海上蛇行逃逸,後經海巡隊依法登船,將人員押返。
對此,邱垂正表示,兩岸執法機關已數度透過共打平臺,加強聯繫處理及查緝陸籍船舶違法情形,「正值大陸沿海休漁期,這段期間入侵我禁限制水域中國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魚的情形增多,陸方應約束所屬船員及船舶,切勿越界捕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