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港CEPA開放 4項香港原產品進口品7月1日零關稅

▲▼陸港CEPA 再開放4項香港原產商品 。(圖/翻攝自大陸財政部官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2日發佈通知指出,關於CEPA基礎,決定對原產地來自香港的4項原產商品進行零關稅,實施日於7月1日開始。

通知提到,此決定是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規定,其中鳳梨進口關稅現行的15%降至零,液壓馬達原本10%稅率降至零,維生素和鈦粉末也都分別由原本的6%與3%降至零關稅。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與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政府簽訂的特別政策,先後於2003年6月29日及10月18日簽訂。

兩份《安排》通過減少市場壁壘及政府管制措施,加強港澳地區與中國大陸的經濟貿易聯繫,爲求幫助兩地走出因爲亞洲金融危機沙士事件而引起的經濟景氣低迷,同時通過港澳地區成熟的市場經濟,爲中國大陸企業金融業服務業等注入活力,同時提高這些企業的競爭能力

《安排》合約文本中文版本標準五項原則爲:

1.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2.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3.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促進穩定和可持續發展4.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5.先易後難,逐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