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不能接受」翻船案2海巡不起訴 國臺辦:調查結論罔顧事實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北京報導

金廈漁船翻船事件,釀成2人死亡,我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列爲過失致死罪被告身分偵辦,歷經6個月的偵查,金門地檢署確認海巡並無違法行事,不予起訴。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今晚(16)日迴應,「調查結論罔顧事實,我們對此不能接受。」

朱鳳蓮指出,「我們注意到臺有關部門公佈了『2.14』惡性撞船事件調查結論。所謂『調查結論』罔顧事實,刻意推卸責任,我們對此不能接受。

朱鳳蓮強調,臺灣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大陸漁船今年2月14日在金門越界捕魚時,因拒檢逃逸,期間我海巡船與陸船相撞,造成對方4名船員落海,最終2人死亡。

該起事件推延5個多月,雙方終於有共識,我方歸還2具遺體和查扣漁船,給予2名死者家屬各150萬人民幣,換算約650萬新臺幣撫慰金。

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列爲過失致死罪被告身分偵辦,歷經6個月的偵查,金門地檢署確認海巡並無違法行事,堅守崗位維護國人權益,對海巡執法人員均爲不起訴處分。對於未及錄影蒐證致家屬哀痛,海巡署除多次向社會及家屬表達歉意,盡最大的努力,避免類案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