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翻覆案金門地檢署不起訴 國臺辦:不能接受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說,臺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記者陳政錄/攝影

對於2月14日金廈海域陸船翻覆案,釀兩名大陸船員死亡,金門地檢署今公佈調查結果,對海巡艇長、駕駛予以不起訴處分,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16日晚間迴應稱,對此不能接受,喊話臺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

大陸國臺辦16日晚間發佈發言人朱鳳蓮答記者問,就2.14事件調查結果做出迴應。

朱鳳蓮說,「我們注意到臺有關部門公佈了『2·14』惡性撞船事件調查結論」。

她說,「所謂『調查結論』罔顧事實,刻意推卸責任,我們(大陸)對此不能接受。臺有關方面應如實公佈事實真相,嚴厲懲處責任人,確保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對於發生在今年2月14日的陸船翻覆釀2死案,金門地檢署今天表示,此案於昨日偵查終結,認依偵查所得證據,被告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列爲過失致死罪,檢方認定2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