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弊案科管局求償 阿扁不用賠
中央社訊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爲龍潭購地弊案,向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提告求償。臺北地方法院21日以科管局未受損害,判決科管局敗訴。
陳水扁今天出庭聆判,扁委任律師洪貴參轉述表示,陳水扁對判決結果不意外,也對法院判決感到欣慰。科管局委任律師葉恕宏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上訴理由。
科管局指控陳水扁任職總統期間,要求科管局購買龍潭工業區土地,賣地的達裕公司負責人辜成允爲解決財務危機,付新臺幣4億元佣金給扁珍。事後科管局卻 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且辜成允將佣金計入成本估價,導致科管局多付4億元。
法官參酌科管局所提證據後認爲,扁珍等人未參與龍潭購地的議價過程,而是交由承辦人員與達裕公司議價。最後購地成交價,經立法院刪除部分預算後,比當 初契約價格低了10億元,難以證明科管局的購地成本因佣金而增加4億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