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軍投共偷2億泄密 國安局再追加「投敵罪」最重處死刑

現任國安局長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管理機密外交帳戶,從中偷走近2億元公款;隨後於2000年犯行曝光,他趁約談前潛逃大陸。對此,國安局近期發現,他出境後竟把機密文件交給中共。在今年2月國安局再增列「投敵」等罪函送,高檢署4月發佈通緝。

劉冠軍過去在擔任國安局出納組長期間,管理機密外交「奉天專案」與「當陽專案」帳戶。但他卻利用職務之便,從中偷走近2億元公款。

在劉冠軍潛逃2年後,有媒體突然爆出我國的「奉天」、「當陽」與「明德」等3機密外交專案文件。

最近,國安局重新檢視兩者關連,驚覺外泄的極機密與絕對機密的文件上,竟有劉冠軍辦公室專屬影印機浮水印代號「ET28」,顯見他攜帶機密文件正、影本投共。因此,在今年2月國安局再增列「投敵」等罪函送,高檢署4月發佈通緝,最重可處死刑

對此,國安局6日表示,劉冠軍因侵佔鉅額公款等犯行,而於2000年間潛逃至中國前,已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通緝在案。經蒐集有關事證,認其另涉有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罪」等罪嫌依法向臺灣高等檢察署告發,案經該署偵處後發佈通緝。

國安局強調,劉冠軍涉犯外患等罪,嚴重影響情報工作危害國家安全甚鉅,國安局尊重檢方各項偵處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