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業個資維護擴大納管 訂緩衝期...明年下半年開罰

經濟部已預告零售業個資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適用對象由綜合零售業擴大到專賣零售業,預計年底正式公告實施,明年6月底開罰。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表示,在數位化時代,企業若未做好個資保護,商譽損害大,因此盼透過此舉,要求業者提早因應,經濟部將定期辦理個資行政檢查。

商業發展署表示,此修正草案現在預告期,預計年底公告實施,屆時也會辦宣導會,協助零售業瞭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以及因應行政檢查需求,避免受罰。

同時商發署提供相關工具,業者可瞭解到尚待強化項目,用以協助業者訂定符合營運需求及符合法規要求的個資保護與管理制度。

商發署表示,倘若於個資外泄後才採取彌補措施,對於業者商譽會造成極大損失,透過零售業個資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就是讓業者事前預防、並實行個資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