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12月31日宣判 檢方求處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宜蘭縣長林姿妙。(圖/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遊芳男、鄒鎮宇/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此案23日辯論終結,預定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進行一審宣判。對此,檢方認爲林姿妙違反貪污治罪,求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針對檢方求處重判,林姿妙當庭喊冤表示,她正當清白,希望法院可以還她清白、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