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吾棄2警烈日下曝曬等死 南檢:犯下情節最重大之罪

臺南地檢署將涉嫌殺害2名員警的兇嫌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7日將涉嫌殺害2員警的兇嫌林信吾起訴並求處死刑,主要是認定林嫌犯下情節最重大之罪。檢方更還原林嫌將2員警殺成重傷倒地後,竟然未對垂死的2人存有一絲一毫的憐憫,反而逕自在現場恣意搜刮,強盜員警凃明誠的彈匣 1個後揚長而去,將倒臥血泊、僅餘一息的2員警,棄於南臺灣八月正午的烈日下曝曬等死。

檢方還表示,當支援的陳姓警員察覺出事趕抵現場時,親眼看見滿身是血的凃員勉強從警用巡邏車後座下車,手持礦泉水瓶,但隨即不支倒地;陳員的隨身密錄器,更錄得凃員臨死前發出討水的悲鳴,卻因遭到割喉失血過多、難以言語。

至於身中38刀的曹員,也因傷勢過重,縱以堅強意志力反覆試圖坐起,卻又次次倒地,但他在凃員陷入昏迷時,爲營救同袍,仍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呼喚至路邊求救的陳員,返回對凃員施救。

檢方認爲,2員警死前承受至深至巨的身心折磨,痛苦難以想像,更無法以筆墨形容。2名被害人只是認真執行職務的員警,卻無故遭受兇嫌暴行,但凡親見其皮開肉綻的遺軀,或勘驗不忍卒睹的現場影音,將無人能否認本案確爲情節最爲重大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