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提修正動議反對鬆綁七休一 吳玉琴也連署力挺

朝野立委共同提勞基法修正動議。(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立法院4日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針對政院版將鬆綁七休一、排班間隔時間爲8小時等,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提出修正動議,要求輪班間隔不能放鬆爲8小時、一例一休維持現行條文,不能鬆綁七休一。而林淑芬的提案,除了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萬案、李彥秀連署力挺,連民進黨立委吳玉琴也簽名支持。

根據林淑芬提出的修正動議,在每月加班上限部分,她主張計算方式由「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改爲「連續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而政院主張,僱主僱用勞工在30人以上才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但林淑芬把此項刪除,並將「備查」改爲「核備」,代表無論勞工人數多少,都必須經工會勞資會議同意且必須「核備」,此項修正動議除了吳玉琴外,同黨立委黃秀芳也認可。在輪班間隔部分,政院版主張,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但若經工會及勞資協議、並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後,輪休時間可縮短至8小時,此項引發不少爭議。林淑芬則主張維持輪班間隔11小時,但可依「行業分期公告施行日期」,最慢要在民國109年1月1日全面施行。至於「鬆綁七休一」的勞基法第36條,林淑芬則主張維持現行條文。她指出,事實上許多擁有工會的公司都未能與僱主對等協商,而勞資會議運作多流於形式,勞方代表可由僱主指定等,使得勞方代表難以有獨立性勞動部既然要賦予勞資雙方彈性協商工時政策,應顧及勞資雙方是否有對等協商,因此,在「尚未改善工會組織率」以及「勞資會議制度缺失」之前,勞基法第36條應維持現行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