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警受理車禍遭控沒酒測 分局坦承疏失:加強教育未懲處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文林所一名員警,本月23日處理一起車禍案件,員警受理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予雙方,未對雙方實施酒測,事後機車騎士的女友透過網路社羣貼文,指控員警疏失。林口警分局坦承疏失,會加強員警法令教育及正確觀念,無懲處員警。

據瞭解,謝姓男子(19歲)這個月23日11時51分左右,騎乘一輛機車載同女友準備去看夜景,途中騎經新北市林口區中山路與文化三路口停等紅燈,疑因機車排氣管聲音較大,遭牽着腳踏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張姓男子(41歲)刻意碰撞,雙方爆發口角。

過程中,張男嗆謝「你們來林口的車都那麼吵」、「我就是故意要亂你們」這讓謝男的女友氣壞回嗆「我繼續錄你啊!我就錄你」張回嗆「妳錄影沒有刪掉的話,我一定找妳到底」。

林口警分局文林派出所獲報「糾紛」派員趕抵,謝男指控張男刻意牽腳踏車碰擊他機車,檢視雙方車輛並無明顯車損,警帶同雙方返所調查。謝不願對張提告毀損,警以交通事故案件處理,並依規定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予雙方,但卻未對雙方實施酒測。

事後謝男女友透過網路社羣上傳一段雙方衝突影片,並指控員警未依規定對張男實施酒測。對此,林口警分局坦承,員警疏未對雙方實施酒測,將加強員警法令教育及正確觀念,無懲處員警。

林口警分局員警受理車禍,未對雙方酒測,分局僅以加強教育卻未懲處。記者曾伯愷/翻攝

林口警分局員警受理車禍,未對雙方酒測,分局僅以加強教育卻未懲處。記者曾伯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