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互看不爽 他嗆罵4字遭罰5千 這理由求緩刑遭駁回

臺中一名男子與鄰居起衝突之際,辱罵鄰居「臭俗仔你」,遭對方控告公然侮辱。(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王姓男子與吳姓男鄰居爲了路權問題常年爭論不休,前年12月間兩人再度在家門前爆發口角,王男嗆罵吳男「臭俗仔」而挨告,一審遭判罰金5千元,案經上訴,王男律師稱其患有躁鬱症,要求緩刑,但被臺中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與吳姓男鄰居因路權劃分問題而有嫌隙,2021年12月24日下午間,2人再度於住處前的騎樓發生爭吵,王男情緒激動之下,朝吳男嗆罵,「臭俗仔你(臺語)」,遭到吳男全程錄音一舉告上法院。

臺中地院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曾說出「臭俗仔你」,稱自己當時在自言自語,他不想繼續與吳男講話,想離開,才自言自語等。但法官勘驗吳男的證述以及手機錄音檔等證據,發現王男確實曾說出「臭俗仔你」等語,不採信辯詞,依犯公然侮辱罪,判須繳納罰金5千元。

王男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時,王男稱,當天是吳男的父親先辱罵他「呷肖藥(臺語)」,是對方先言語暴力,他纔會迴應,且他本人熱心公益,曾捐血52次;王男的律師也說,王男患有躁鬱症,該病症易受刺激而發怒,本案是在雙方爭執過程中,王男遭激怒才自言自語吐出該4字,認爲王男的行爲能力顯著降低,以此向法院請求予以緩刑。

法官再次勘驗事發影片及音檔,認定王男在說出「臭俗仔你」時,明確知道是對着吳男說,故不採信自言自語的說法;至於患有躁鬱症的部分,法官認爲,王男接受警詢及偵訊時均能適切迴應,沒有出現胡言亂語的情形,王男也自承有固定吃藥穩定病況等,故認爲本案發生時,王男並沒有因爲心裡病症而導致無法辨識行爲違法,不得依法減刑或送精神鑑定的必要,最終駁回王男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