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有個資外泄之虞 立委問主管機關是誰?詹婷怡:工業局

▲目前臺灣Facebook或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圖/美聯社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於今天(16日)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 Facebook(臉書)是否爲數位匯流工具?詹婷怡迴應:「是,而且(臉書)恐怕是未來掌握最多個資者。」鍾佳濱也提出疑問:「Facebook或Line,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主管機關是誰?臺灣如何因應?」對此詹婷怡沉默許久後迴應,Facebook或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主管機關爲經濟部工業局,而資法主管機關應爲法務部,但NCC絕非置身事外,未來也會與各部會一起做研議

今日交通委員會討論該修正案主因是根據2016年新通過的廣電三法規定購物頻道必須申請執照才能繼續經營原本電視購物臺免執照),但由於全數受限於黨政軍條款,目前各電視購物臺換照時面臨拿不到經營執照的窘境。不過,由於交通委員會與各方意見未達到共識,因此今日未做處理,而是順延至18日續做討論。

鍾佳濱先針對Facebook指出,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臉書目前有提供一個功能雲端備份用戶可從臉書設定去查詢自己有多少資料在Facebook,包括基本電話簿,也永久保存過去所有加入過的臉書朋友,且用戶若刪除個人個資,雖然網頁無法存取,但資料還是會在臉書伺服器存活90天,且臉書的使用足跡都可被永久記錄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圖/記者季相儒攝)

另外,鍾佳濱話鋒一轉,表示美國政府日前簽定資訊交換協定,可要求外國企業提供美國公民海外網路資料使用的足跡,而外國政府也可同理要求美國企業如Facebook提供該國公民資料。鍾佳濱認爲,如果綜合上述,「比如說我在臺灣使用臉書,結果資料是傳到美國,美國也受理將資料傳給他國,那我不就到哪裡用臉書都被監控?」他也表示,臺灣個資法第21條也明訂非公務機關爲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而有迂迴方法第三國(地區)傳輸個人資料規避本法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

鍾佳濱接着詢問,若以此脈絡,Facebook可將臺灣用戶資料傳到國外,但個資法不允許Facebook這麼做,主管機關得限制,「但Facebook或是Line的主管機關是誰?個資法主管機關又是誰?」詹婷怡沉默許久後迴應,Facebook或是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以現行執掌劃分應爲經濟部工業局主管,個資法則爲法務部。不過詹婷怡也強調,NCC雖非臉書或是資訊服務業等主管機關,但絕非置身事外,也會與各部會一起做研議。

由於NCC目前爲就是電信業廣播電視產業的主管機關,詹婷怡也對於鍾佳濱疑問解釋,美國的跨境資訊傳輸政策要從防弊角度來看,且諸多爭議,NCC將持續觀察;但是在資料跨境電子傳輸方面,如Facebook之前的劍橋分析事件是因爲Facebook公司未向消費者明確告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