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基層緊貼實際抓實案件管理

“三個管理”作爲全新的檢察管理模式,既相互交融又相互作用,構成一個嚴密的管理系統。檢察機關的主責主業是法律監督,基本形式是辦案,基層檢察院必須抓住案件管理這個根本,一體抓實“三個管理”,把精力聚焦到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上,促進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案件管理是“三個管理”的根本

“三個管理”各有側重、有機聯繫,抓案件管理就是抓根本抓源頭。案件管理、業務管理和質量管理三者之間相互依存、相互促進,三者共同作用,有力提升檢察管理質效。

案件管理是業務管理的基礎。業務管理側重於宏觀辦案質效的分析研判,其分析的對象是由一件件案件聚合而成的案件“羣像”,通過對辦案規模的分析,發現“四大檢察”履職是否充分;通過分析履職、案源、案件“三大結構比”,發現辦案質效中存在的短板;分析一個地區、一個時期內類案特點,發現在建章立制、社會治理、預防違法犯罪方面存在的漏洞。所有業務管理數據分析的基礎就是案件。

案件管理是質量管理的前提。質量管理側重於結果和過程方面的品質監控,通過反向審視、流程監控、質量評查,從程序、實體、效率、監督、效果五個方面對案件質量進行監控。如果說,業務管理是在研判數據所蘊含的規律與態勢,質量管理則是穿透案件對檢察官履職的監督制約,在案件程序、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促進高質效辦理案件。換言之,業務管理和質量管理均是對案件進行檢查、評查或檢視研判,而案件管理更多的是聚焦案件辦理,把充分履行監督職責放在突出位置,既重視實體公正,又重視程序公正,將“三個善於”落實到每一件具體案件中。

業務管理、質量管理是對案件管理的反哺。業務管理的意義在於分析辦案質效和社會治理方面的情況,找到針對性強的改進舉措。質量管理的重要意義在於加強對辦案人員證據審查、法律適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措施。質言之,業務管理和質量管理都是爲了反哺於案件管理,最終是爲了迴歸提升監督辦案質效這個本質本源上來。

檢察官是案件管理的主體之一

是高質效辦案的第一責任人

辦案、辦好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每位檢察官的司法責任。

從司法親歷性看,檢察官在辦案中處於主體地位。檢察官在辦案時親歷辦案過程,始終處在辦案的第一線,直接接觸、收集和審查案件證據,對案件事實和證據有更加準確、全面、客觀、系統的認知。這決定着檢察官在辦案和管案中具有主體地位。

在不同案件管理角色中,檢察官的自我管理髮揮基礎性作用。在案件管理組織體系中,檢察長和檢委會的宏觀管理,業務部門的中觀管理,檢察官的自我管理,案管部門的專門管理和相關部門的協同管理,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管理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作爲司法辦案和案件管理的“雙重主體”,檢察官具有“雙重責任”,既負有辦好案件的責任,又負有管好案件的責任。檢察官要正確把握高質效辦案和高水平管理的關係,在辦案中管理,將管理貫穿辦案,既抓好案件辦理這個根本,又抓好案件管理這個基礎,確保嚴格依法辦案和高水平管理。

在基層院扁平化管理和權力下放背景下,檢察官的直接責任尤爲關鍵。在《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除規定檢委會、檢察長、檢察官職責權限之外,明確了檢察官助理、書記員、檢察技術人員、司法警察的職權範圍。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可梳理出“書記員—檢察官助理—檢察官—部門負責人—副檢察長—檢察長—檢委會”這樣一個責任鏈條,在各自角色中,承擔的職責各不相同,對於同一件案件,檢察輔助人員承擔輔助性工作,部門負責人、副檢察長、檢察長和檢委會承擔審覈把關工作,在整個司法責任鏈條中,檢察官的直接責任十分明顯。

圍繞質量、效率、效果三個維度

抓實案件管理

案件辦理與案件管理是“一體兩面”,“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蘊含着“高質效”管理的內在要求。

強化質量把控。在刑事檢察案件中,要依託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探索建立同步介入、同步引導、同步監督、同步會商、同步治理“五同步”,全程引導偵查取證工作機制,實現對刑事偵查取證質效的有效監督,完善證據鏈條、保證提捕移訴案件質量;在辦理民事檢察、行政檢察監督案件中,要充分用好調查覈實權,主動收集書證、物證等證據,諮詢專業意見,瞭解案件情況,爲查明案件爭議焦點、開展精準監督提供依據;在辦理公益訴訟檢察案件中,堅持以起訴的證據要求和標準做好訴前程序工作,對於“由誰管”“怎麼管”“損害多少”等事實,在形成檢察建議前,務必查證清楚。探索建立符合基層實際的辦案質效監管機制。基層院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在精簡指令傳達環節、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時,也伴生了檢察官權力大、有形成權力監督真空風險等問題,建構監督體系很有必要。探索雙部門聯動監督,案管部門針對個案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檢察業務數據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與具體辦案部門會商研究整改舉措。檢務督察側重對檢察官行使檢察權的行爲監督,針對發現的執法辦案中帶有普遍性、多發性的頑瘴痼疾督促整改。聚焦雙主體反向審視,控告申訴檢察部門發揮反向審視工作在內強制約、外強監督、源頭治理中的功能作用;各業務部門從實體、程序、文書製作、案卡填錄等方面對在辦和辦結的案件進行分析,總結案件存在的共性問題。強化雙會議集體把關,強化檢委會的決策把關作用,抓實檢委會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決策和業務監督管理職責,發揮檢察官聯席會的決策參考作用,發揮聯席會在案件辦理參考、內部監督管理和統一法律適用等方面積極作用。提高辦案人員綜合素質。建立“學習型”檢察院,實施形式多樣化、內容全面化、培訓系統化、組織統籌化、理論實戰化的“五化”能力提升計劃,通過老帶新,搭建學、練、賽平臺,培養既懂法律又精通其他專業領域的複合型、全能型人才。

提升辦案效率。持續優化辦案流程與工作機制,針對當前輕罪比例上升實際,可在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基礎上,根據不同類型輕罪簡案的特點和辦案規律,聚焦類案質量標準,從捕訴必要性、相對不訴尺度、行刑反向銜接、矛盾糾紛化解等方面,探索不同罪名輕罪簡案的多維度全方位質量評價體系;強化與公安、法院的協同,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作用,確保偵查階段證據收集的高效完整和強制措施、涉案財物、矛盾調處的有效銜接。充分運用信息化服務辦案。基層檢察院要通過向數據要檢力,向信息化要生產力,提高辦案質效。聚焦重點案件類型、新型案件領域,建設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發現監督線索。

拓展辦案效果。基層檢察院作爲一線司法機關,在依法辦理個案時,要緊緊依託案件辦理延伸拓展辦案效果。依靠羣衆、發動羣衆協同提升辦案效果。通過監督辦案捍衛國家政治安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厚植黨執政的政治根基;聯合基層黨組織和社會組織等,通過新媒體宣傳、召開法治宣講會、典型案例發佈等方式,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羣衆樹立法治意識,贏得羣衆的信任與支持。充分利用與行政機關工作交流密度大、溝通半徑短等優勢,着力深化府檢聯動機制,規範偵檢銜接、行刑雙向銜接等協同工作模式,促進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達成共識。下沉檢察觸角提升辦案社會效果。基層檢察院處於收集民情民意、化解涉檢矛盾的“窗口”,通過辦信接訪、公開聽證、和解等多種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提高公衆對監督辦案的認可度和滿意度。搭建基層法治聯繫點,收集涉法涉訴信息,前瞻研判風險和信訪問題,通過釋法說理、檢察公開聽證等方式及時有效處理,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通過辦理一個案件,發現一類問題,深層次分析問題背後的成因,制發檢察建議,彌補制度和管理漏洞,積極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作者爲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王軍)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