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是否送中審理 視案情而定

香港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昨被港警帶往香港《蘋果日報總部大樓,協助調查。(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10日因觸犯《香港國安法》被捕,其中一條罪名是:勾結外國勢力外界關切,黎是否會被送中審理大陸涉港問題專家飛龍表示,送或不送,兩種可能都存在,還要看黎智英具體的涉案情況而定。

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田飛龍受訪表示,關於黎智英案的證據細節檢控安排,目前尚未充分披露。外界只知道他已被拘捕,目前還無法判定,黎是否已經觸犯《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的重大複雜的程度,是否將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直接管轄,這些必須看黎智英具體的涉案情況而定。

田飛龍表示,黎智英被捕,作爲《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最受矚目的案件,不排除會由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直接管轄,其前提要件,就是要符合《香港國安法》第55條的法令要件。

至於黎智英是否會被送中審理?田飛龍表示,兩種情況都可能存在,要看本案具體證據情況而定,香港本地的司法管轄是否確實出現困難?

田飛龍解釋,因爲本案涉及黎智英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其中有複雜的涉外情況,如果香港本地司法無法繼續管轄下去的話,就應當由駐港國安公署直接管轄。

田飛龍表示,《香港國安法》就是要鬆綁香港普通民衆與外部干預勢力,以法律嚴厲懲戒外部干預勢力的蠱惑與破壞行爲,保障香港對國家的認同和國家對香港的信任,以此作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牢固政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