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國安案件「送中」? 港官員指特殊情況才會移交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日前被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起訴。(路透資料照片)

因應美國國會議員提議進一步制裁香港官員和法官,有香港建制派人士說會將黎智英等國安案件「送中」審理。港府律政司長說,除非中國面對重大威脅、香港不能執行港區國安法等情況,不會啓動香港國安法中的相關條款。

美國參衆兩院跨黨派議員本月初推出香港製裁法,要求制裁追究侵犯人權的香港官員和法官、檢控人員,制裁人數多達四十九人。香港和中國大陸對之反應激烈,香港建制派人士譚耀宗提出,若美方制裁落實,將啓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國安案件交大陸處理。其後有人還特別點出,會將黎智英案送大陸審理。

之前未就此表態的港府律政司長林定國,星期日被問到黎智英等案件會否送交大陸審理時迴應說,香港國安法55條是一個例外條款,除非出現三種情況,但程序上會很嚴謹,最終要由大陸中央政府決定。

香港國安法第55條列明三種例外情形下,包括案件涉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國安面對重大現實威脅下,經香港政府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並獲大陸中央政府批准,由駐港國安公署對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安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林定國解釋,一旦啓動香港國安法55條,會由國安公署負責做偵查工作,檢控工作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做,至於審判則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法院負責。有關程序將沿用大陸的刑事訴訟法,但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內容不會有分別,都是同樣的四條罪行。

港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電視訪問時也說,國安案件不會輕易移交大陸審理,只會在特定情況下才會移交,亦相信不容易發生,所以市民毋須擔心。

鄧炳強認爲,香港國安法第55條條文是在特定情況,如香港有困難、走不到,有一些國際很複雜的案件或面對國家嚴重的風險,但相信這些不會很容易發生,是很嚴謹的。

談到美國方面提出制裁,港府律政司長林定國還說,現在沒有香港司法人員因美國國會議員提出制裁而感到擔憂,香港當局正努力進行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工作,二十三條立法是本地法律,但必須與國安法的規範及大原則相符,如果有不相符的地方會以國安法爲優先,不會因二十三條立法修改香港國安法。

自身也被今次列爲制裁對象的林定國說,不排除日後完成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外國制裁會陸續發生,但稱香港當局有足夠方法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