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議員助理費增8萬 村裡長加發7.5萬年終

立法院長韓國瑜(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會今(4)日三讀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從24萬元增至32萬元、縣市議員由8萬增至16萬元,終結24年凍漲;同時參照軍公教年終獎金,於春節期間另發7.5萬元的事務補助費給村裡長,經費將由內政部埋單,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近年地方議員服務型態與助理工作內容越來越多元,爲使議員人力資源配置更彈性,在公費助理聘用上,三讀條文取消聘用員額上限,直轄市議員每人至少聘6人,縣市議員每人應至少聘2人,另新增聘任日薪助理,其日薪累計的月總支出,不得超過前項助理補助費用總額4分之1。

由於該法自2000年實施以來,從未調整地方民代公費助理補助金額,三讀條文提升現行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員從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4萬元調高至32萬元,縣市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8萬元調高到16萬元,終結24年凍漲。

三讀條文亦明定,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增加「主管職務加給」,據內政部試算,縣市議員每人每月將增加1萬9130元,鄉鎮代表每人每月將增加7520元,每年約增加近3億支出。

另考量軍公教設有年終獎金、地方民意代表亦有春節慰勞金,國內各行業也有發放年終慣例,考量村裡長全年在第一線執行政府任務,三讀條文明定,村裡長由鄉鎮市區公所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髮給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事務補助費。

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以5萬元爲基準計算,村裡長每年春節可領7萬5000元。目前全臺22縣市共7748位村裡長,推估每年需增加5億8110萬的支出,爲避免「中央請客、地方埋單」疑慮,經費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

三讀條文也增訂,村裡長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者,應給予慰勞金及表揚,其額度及支給辦法由內政部訂定。

地方民代爲民服務費部份,直轄市議員從現行2萬元調高至4萬元、縣市議員從9000元調高至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從3000調高至5000元。

另考量原住民議員及原住民族地區的村裡長服務轄區範圍較廣、交通不便且服務的原住民大多散居等情況,三讀條文明定,每月原住民議員的爲民服務費及原住民族地區村裡長事務補助費增20%;以村裡長事務補助費爲例,即從5萬元提高至6萬元。

內政部前次長吳容輝當時解釋,修法通過後,今年7月地方政府就應籌編預算,明年元旦即可適用新制,部分縣市若有收支差短,中央將評估以特別統籌款或一般補助款專案處理,惟詳細做法將與財政部及主計總處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