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商船可僱外籍武裝保全

爲確保我國商船海上的生命財產安全,立法院31號修正通過「航業法」,未來我國商船航行至有海盜威脅公海領域時,得開放報備在境外僱用外國籍私人武裝保全。

不過這項修法規定業者僱用外籍武裝保全必須事先報備,而且武裝人員也不得擅入僱用船隻以外的我國領域,違反規定者,最高將被處3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