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師科38年前戴口罩 驚天動地開槍幹下臺灣首宗銀行搶案

李師科38年前開槍搶劫土銀近540萬元,是臺灣治安史首宗銀行搶案。圖爲警備總部軍事法庭公開審理,李師科還押,他舉步困難,必須由憲兵幫助才能走動。(本報系資料照)

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頭戴假髮鴨舌帽,及口罩男子,跳上位於臺北羅斯福路二段上的臺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劫走新臺幣531萬餘元后逃逸,這是臺灣史上發生的第一起銀行搶案,立即引起社會的震撼,更是震撼了最高元首,而李師科這個名字,在臺灣治安史上留名,還被奉爲作奸犯科搶劫銀行的始祖。

李師科,山東人二戰後隨中華民國軍來臺,因病退役後以開計程車爲生。李師科先於1980年持土製槍械槍殺員警奪取警用制式槍械,兩年後再持搶來的槍械搶劫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得手531萬元。事件爆發後震驚社會,警方迫於破案壓力刑求一名與李師科相似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王迎先承認犯案,帶警方找尋作案工具時墜入新店溪死亡。而幾乎同一時間,在秘密證人指證下,警方逮捕真正犯案的李師科。

結果一案兩破,讓當時的專案小組灰頭土臉,顏面盡失,被屈打成招王迎先跳水身亡,而真正的搶匪又落網坦供,後來「刑求逼供」成了警政一再告誡,不得再出現的案例教材,若這起銀行搶案,如果沒有秘密證人即時檢舉李師科,這起臺灣史上第一起銀行搶案可能就會呈現另一種「破案」的結局。而因王迎先事件發生之故,立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第27條修正案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

38年前李師科開槍搶劫銀行,臺灣治安史上首例,引起社會震撼,隔天報紙大幅報導。(本報系資料)

這起震驚社會的治安史上首宗搶劫銀行,李師科先在1980年在臺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保安大隊警員李勝源。然後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

2年後的4月14日,李師科拿着着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蒙面闖入臺灣土地銀行古亭分行,大喊「錢是國家的,命是你們自己的,我只要一千萬元,你們不要過來」,槍傷一名銀行副理林延湖,然後跳上櫃臺洗劫,最後搶走新臺約幣540萬元後逃逸。

李師科開槍洗劫土銀臺灣治安史首例,電影以此題材開拍「大盜李師科」,由午馬飾演『李師科』。(本報資料照/羅繼志攝)

李師科落網後,坦白所有犯行,在人證物證齊全,法院速審速決,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

在被捕後,李師科告訴記者,因爲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是「因爲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