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死刑生死辯 法官:平常心辦案

最高法院今天召開李宏基家暴殺人上訴案「生死辯」。辯方問該案的開庭公告,爲何未對李的名字做遮掩處理?法官說,慎重處理此案件,沒必要造假,會以平常心辦案

李宏基於民國103年4月,在2名幼女就讀的幼兒園持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其中一名幼女,在車上燒炭自殺;李宏基送醫後救回一命,幼女不幸身亡。

這起案件在一審法院審理時,李宏基被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院及其更一審,均判李宏基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

開庭前,李宏基的辯護律師有打電話詢問最高法院,爲何在開庭公告上,未對李宏基的名字做遮掩處理?

審判長洪昌宏解釋,最高法院是法律審,不同於事實審,本件合議庭也都瞭解過案情、看過卷,辯方好像就事實部分沒有爭議,因此,「把名字中間畫一個圈圈,我們覺得很造假、沒有意義,最高法院很慎重處理這件事情,沒有必要這樣做,我們照平常心來辦案」。105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