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打房不如落實 社會住宅政策

文/黃鵬(言希)

臺灣從2011年六月開始實施奢侈稅,迄今已滿三年。但根據住展雜誌最新統計顯示,雙北市房價仍續漲再創新高,國泰房地產指數調查顯示,全臺房價從2008年「520」的第二季每坪平均約19.55萬元,一路攀升到今年三月底的29.01萬元,六年大漲48.38%。可見課徵奢侈稅與控制房價是兩條不同的道路。房價真的能被控制嗎?這個問題就好像是股市匯市一樣,只能被預測不能被控制,否則這個世界那有自由經濟全球也就不用貿易自由往來。因此大有爲政府,與其空喊二年房價降三成,不如好好思考研究,應該如何落實臺灣社會住宅政策

臺灣目前總計有約七千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但跟鄰近國家相比,日本345.6萬戶、韓國116萬戶、香港76.1萬戶、新加坡9.8萬戶,臺灣社會住宅供給量嚴重不足。新加坡政府爲解決40%人民居住問題,政府於國家發展部設「建屋發展局」(HDB)全權處理。該局從政府拿地、規劃登記、完成組屋(國宅)到組屋售後管理,都是環環相扣。因此在新加坡只要月入一千新元(一新元約二十四元新臺幣)的家庭,透過購屋津貼計劃,就可以買到新建兩房組屋。現在新加坡,85%的國民都是住在組屋內,其餘的超有錢人才會住於私人房產內。新加坡可以說貫徹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要讓人們用四年薪水便買得起組屋,即房價所得比只有四。難怪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演講說:「住房政策將繼續是新加坡人分享國家進步果實,提升低收入者的重要途徑。」據央行表示,國內空餘屋數居高,全國貸款負擔率也很高,房價所得比8.4倍。臺北市貸款負擔率63.4%,房價所得比更高達十五倍,這個水準真的很難想像,顯示民衆負擔壓力真的很大。這就是政府長期缺乏社會住宅政策所導致的民間超額供給,以及嚴重的政府不作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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