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運輸車稽查2違規 櫃溫不足-18度的都在「同一家」

▲冷凍運輸稽查2違規櫃溫不足-18度的都在「同一家」。(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許多民衆會透過網路便利商店及超市等通路選購年菜產品,爲確保運輸冷凍冷藏食品安全,食藥署責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國內四大食品物流業者: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嘉裡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宅配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冷凍及冷藏運輸車輛加強查覈,總計稽查96輛,共2輛不合格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表示,不合格的2輛冷凍運輸車輛皆來自嘉裡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來自基隆、彰化營業所前者因冷藏與冷凍品混放,且冷凍車廂僅爲攝氏-10度,未達標準攝氏-18度,經基隆市衛生局12月21日複查合格;後者的冷凍車廂溫度爲攝氏-14度,也不合規定標準,彰化衛生局將於1月18日再行復查。

針對不合格業者,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開立限期改正,並擇期前往復查,倘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

食藥署提醒,冷凍食品應保持在攝氏負18度以下,冷藏食品應保持在攝氏7度以下凍結點以上,並避免儲藏溫度劇烈變化,食藥署亦於網站公佈「低溫食品物流業者衛生安全宣導手冊」,可供所有低溫物流業者參考及依循,以確保運輸時食品的品質與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