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課後交通車 竹北2件違規

新竹政府教育處警察局交通隊1日聯合稽查竹北地區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服務的接送車輛。(新竹區監理所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爲了維護學童上下學安全,新竹區監理所、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警察局交通隊1日聯合稽查竹北地區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服務的接送車輛,稽查的19車中有2件違規,均爲行車紀錄器不當使用、無法正確紀錄資料,均已現場告發並要求改善。

新竹區監理所長黃萬益表示,竹北地區的學生衆多,補習班與課後照顧服務也日益增加,業者多使用8、9人座車輛前往學校接送學童,但爲增加搭載人數部分業者擅自違規改裝、超載,增加行車危險性。黃萬益也呼籲家長爲學童選擇補習班時,也可留意接送車輛的安全性

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交通車接送孩子,均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規定民衆若發現學童所乘坐接送車有超載、不當駕駛行爲、擅自改(加)裝座椅情形,可向新竹區監理所(03-5892051)或新竹縣政府教育處(03-5518101轉2879、2896、2897)反映,以共同維護學童安全。

此外,家長開車接送也應遵守規定,9月1日起,幼童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延長至2歲,並建議2歲以上幼兒仍坐後向;4歲以上至12歲以下,或18至36公斤的兒童,則建議使用兒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型坐墊,保障兒童行車安全。若家長上路違規沒使用,依法可開罰1500元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