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倩控遭4部會追殺
內政部限令婦聯會依政黨法規定轉型爲政黨,25日是最後期限,內政部26日依法廢止立案;婦聯會主委雷倩舉行記者會指出,婦聯會受到內政部、黨產會、衛福部及國稅局聯手夾殺。(陳信翰攝)
內政部昨表示,依《政黨法》規定,廢止包括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婦聯會主委雷倩昨表示,收到公文後,會循序進行行政抗爭,已有心理準備聲請釋憲。
海外婦聯會發起的抗爭聯署,至昨日已逾11萬人。但內政部仍撤銷婦聯會的政治團體登記。雷倩昨直指內政部對法院說謊,這2年來婦聯會一再向內政部、黨產會、衛福部請求准予成立非政黨之法人或團體,即新世紀基金會,但是交涉未果。
雷倩說,內政部今年3月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呈報,《政黨法》並未限制政治團體轉換爲政黨以外的團體。但是婦聯會去向衛福部申請成立新世紀基金會時,衛福部要求先出示內政部與黨產會的同意函,內政部就是拖延不處理。
雷倩表示,內政部、黨產會、衛福部、財政部國稅局織了一張天羅地網,令婦聯會無處可逃,婦聯會的困境是臺灣民主的困境,不受節制的行政權令全體國民都受威脅。
前新北市長朱立倫27日表示,如何讓婦聯會更能符合當時創會以及民衆的需求,也是現在內政部與政府的責任,不要有太多政治思維與政黨立場,希望政府好好地讓婦聯會轉型,而不是讓婦聯會消滅。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表示,內政部應輔導這些團體轉型,作法也要符合民主法治的價值;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完全相反。
內政部說,依《政黨法》,婦聯會經廢止備(立)案後,其財產之清算,應依章程或黨(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辦理,如章程未規定或會議無法召開時,則由內政部選任清算人,並準用《民法》清算之規定,財產清算後,賸餘之財產歸屬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