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嘉賢現勘委外經營停車場 將打造多目標使用辦公廳舍

花蓮市長魏嘉賢現勘公所位於慈濟醫院前委經營停車場。(圖/花蓮市公所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位於慈濟醫院前停車場,委外經營將在今年8月底到期,花蓮市長魏嘉賢6日上午前往現勘,對於停車場的未來規劃表示,將爭取花東基金前瞻基礎建設計劃,打造立體停車場,甚至提升爲多目標使用辦公廳舍,他計劃在兩年內提案爭取,透過與國產合作改良利用或其他方案,讓該筆土地價值更加發揮效能

6日上午,魏嘉賢偕同主任秘書翁美華工程隊長餘世崘前往慈濟醫院前的停車場,該停車場委外經營即將在今年8月底到期,對於未來的標租內容,透過現勘,瞭解停車場周邊環境與動線,希望能擬訂更能符合用路人需求的方案。

魏嘉賢表示,該停車場有兩百多個汽車停車格,礙於平面空間設計,不少民衆反映停車位不足,因此市公所計劃透過花東基金或是前瞻基礎建設計劃的管道爭取經費,在原處興建立體停車場,甚至提升爲多目標使用辦公廳舍,以符合停車場周邊環境的需求。規劃方案計劃在兩年內完成,現階段無法滿足停車需求的現況仍請花蓮鄉親能多加包容,也希望能順利爭取到經費,爲花蓮鄉親提供優質公共設施。這座停車場佔地6645.2平方公尺,換算面積爲2000坪左右,國有財產署15年前將停車場用地無償撥交給花蓮市公所時附有「但書」,必須免費提供民衆停車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

而停車場九年前會研擬收費制度,主要是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民國96年到花蓮視察,爲閒置多年的忠孝立體停車場尋求商機活路。經由熱烈討論後,委員們做出多項結論,其中一項建議是結合忠孝立體停車場與慈濟醫院前的停車廣場以委外經營方式管理

市公所爲落實中央政府要求活化閒置公共設施,並考量人力不足,無法兼顧停車場的清潔維護,因此着手辦理委外前置作業,包括考察觀摩外縣市作法、委外經營委託書條文訂定等。

不過,無償撥交土地的但書也限制停車場委外經營的規劃,市公所因此向當時的國有財產局花蓮分處請示,獲得的迴應是,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市公所可將該土地委外經營停車場,但扣除人員開銷及清潔費後,市公所必須將收取的權利金租金全數繳回國庫,否則將觸法

停車場在民國98年9月以每年260多萬元由成佳財公司得標,簽約九年,由於土地使用有營利所得的事實,依據國有土地使用規定,市公所每年收到的權利金扣除必要開支後全都繳回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