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可選月領、一次領 企業違規罰鍰加重+公佈名單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中)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29日拍板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次長益民指出,爲了擴大勞工退休金彈性運用空間,未來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的勞工請領退休金時,可以自己選擇月退或是一次請領;另外企業若是資遣舊制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但沒有給退休金或資遣費,未來將加重罰鍰爲新臺幣30到150萬元,並且公佈企業名單

「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行政院會通過後,核轉立法院審議,有望能在這會期通過。

陳益民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這次修法重點,未來勞工已有勞保年金可以請領,因此修法後,工作年資滿 15 年以上的勞工請領退休金時,可以自己選擇月退或是一次請領,不再限制。

第二,過去規劃延壽年金,本來是爲了保障勞工82歲以後的生活,但是陳益民說,因爲是高壽年金,參與者少,費率高,對被保者負擔重,因此修正取消。

另外,避免企業倒閉影響勞工勞退權益,因此這次修法針對企業若是資遣舊制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但沒有給退休金或資遣費,將加重罰鍰爲新臺幣30到150萬元,並且罰鍰之後再公佈名單。

►►►關注2016,邀請讀者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

一秒掌握世界大小事「ETMetro捷運報APP」離線看不斷線→iOS:https://goo.gl/Dz9IsFAndroid:https://goo.gl/lY8H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