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佈第3波勞檢違規名單 統聯、中華電信、一詮上榜

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計有85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0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3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計有48家。

勞工局指出,統聯客運未能妥適因應春節疏運高峰,導致抽查之7名勞工共計至少18次單日超時情形,甚至有使勞工單日工時達16.25小時及單月延長工時達100.18小時,且本次已是第10次違反,故處以罰鍰100萬元,並同時發函副知交通主管機關加強督導,以維護公共安全及勞工權益。

一詮精密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且本次已是第5次違反,故處以罰鍰48萬元。而中華電信2018年時「499專案」因辦理促銷活動期間,普遍使勞工超時工作,經媒體大量報導後,仍未採取改正行爲持續違規,考量違法情節重大,且中華電信系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持股比例至少30%以上之泛公股事業體,資力顯具規模,當爲一般私人企業之表率,更須設法履行勞基法所課予僱主法定義務,自應受較重之責難程度,故加重裁處罰鍰50萬元。

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在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爲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

此外,爲避免產生「情輕罰重」或「情重罰輕」的情形,本次裁量基準修訂將罰鍰金額,由原單一金額改以區間範圍規範,針對違規次數較少者,律定罰鍰區間範圍增加適用彈性,針對違規次數較多者,向上增加區間範圍,以符合勞基法2次修法提高罰鍰金額的立法意旨,兼顧保護勞工權益及責罰相當原則。勞工局呼籲僱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