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強制65歲退休恐違憲 民衆黨借鏡荷蘭「區間制」改善
民衆黨今舉行壯世代記者會,探討當前勞動基準法中「僱主得強制65歲員工退休」的制度下,高齡者持續面臨非自願的「被退休」的狀況,將借鏡荷蘭採「區間制」務實,改善勞動環境。(民衆黨提供)
2025年臺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民衆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近日拋出55歲以上「壯世代運動」,將銀髮海嘯轉爲長壽經濟。民衆黨今舉行壯世代記者會,探討當前勞動基準法中「僱主得強制65歲員工退休」的制度下,高齡者持續面臨非自願的「被退休」的狀況,將借鏡荷蘭採「區間制」務實,改善勞動環境。
壯世代教科文協會指出,依據「民衆對現行退休制度觀感調查」顯示,66.6%的40歲以上民衆認爲勞基法中「僱主得強制65歲員工退休」之制度不合理,更有74.9%贊成廢除此制度,改由勞工自行決定退休年齡,另有62%感受到臺灣求職環境對40歲以上不友善。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吳春城表示,保障勞工權益的法律竟限制高齡族羣的「工作自由權」,不僅有違憲之虞,還讓壯世代失去工作自主權,阻礙其實踐理想的第三人生,因此應借鏡荷蘭的「彈性工作法案」提出「區間制」,鼓勵僱主爲壯世代勞工提供更彈性的工作模式。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也說,壯世代若能順利回到職場,除了對扶養比有貢獻,還能減緩年金壓力,更能降低臥牀的風險,進一步減低家庭照顧的負荷。
另外,根據統計有高達47.5%民衆希望「65歲以後能持續工作」,吳春城表示,若直接修改現行的的勞動基準法,延長退休年齡恐讓重回職場的壯世代依舊保障不足,取消退休年齡又可能讓僱主不願意僱用退休者。
吳春誠指出,荷蘭除了有「彈性工作法案」保障員工改變工作時間、增減工時的權利,2022年通過的「隨地工作法案」給予員工要求在家工作的權利,若企業要拒絕員工要求,須書面向勞動部舉證其涉及企業重大利益,此做法讓荷蘭低迷的勞動參與率獲得提升。
吳春誠說,60至0歲是壯世代的「黃金十年」,將荷蘭概念引入後,將賦予這10年彈性調適時間,勞工可以決定未來自身規畫,增加彈性之餘,保有勞保請領、累計等均按現行體制,不影響勞工既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