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勞工注意!65歲免強制退休 專家3教戰:額外多領1筆退休金

勞保達人表示,以後資方若想要65歲的勞工屆齡退休,除了支付退休金,還得多給1筆符合新制年資的資遣費。(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其中放寬65歲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明訂僱主除非有正當事由,否則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的勞工,降低薪資或修改其他勞動條件。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僱主不得任意強制年滿65歲的勞工退休,這一個修正條文有2大正面意義,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的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面也讓有意願續留的高齡勞工,能夠跟資方有協商的權益。

修正條文同時也規定罰則,資方若違反規定,可處罰僱主30~150萬元罰鍰,並公佈負責人姓名。

針對這一項對勞工朋友來說,有相當幅度變動的修正法案,張秘書解析,不論是僱主或是勞工,都應該好好了解新法規,以便雙方因應。

(文章未完…全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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