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亡故遭遷出健保 她三個月後才知:不依附會挨罰

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表示,配偶死後,自己被不聲不響遷出健保,還被告知要依附子女。(圖/本報系資料照)

長者退休後繳交健保費只能依附子女,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近日在網路發文表示,她老公辭世後,突然發現自己不聲不響沒了健保,問了健保署跟區公所,才知道得依法依附兒子才能投保,她不滿表示「只想做個自主老人難道不行嗎?」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要改變制度,需審慎評估調整方案是否可行,但依照現行制度,「退休族若堅絕不依附子女納保,屢勸不聽最高可罰新臺幣1.5萬元」。

陳莉茵在個人臉書發文提到,她過去健保是附在公務員退休的老公,但丈夫在今年3月31日辭世,沒想到自己竟然被不聲不響的遷出,還沒了健保,且在8月8日才收到健保署臺北分局的通知,健保署臺北分局還通知,「得依法依附兒子才能投保,否則就要罰款」。

陳莉茵還提到她向公家機關反應,健保署表示,依法必須依附投保,不然要去區公所寫聲明;區公所則則問她,爲何不依附子女,「是被家暴了嗎?需要幫忙溝通嗎?」

她接着陳述,幾經交涉才知道,原來區公所第六類投保資格已經取消了「退休人士」項目,若是高齡民衆沒公(工)會可投保,就只能依附配偶、子女、或父母,除非家人也依附旁人,或被家暴遺棄,纔可以自己在區公所加保。陳莉茵質疑,「現行法規是否合理尊重相對弱勢的被保險人?是否親民並符合被保險人的實際需求?」

現行健保制度中,就算是財富自由的長輩,但退休不再工作者,皆須強制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納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長張溫溫指出,現在確實有自主能力的退休族不想再當子女的負擔,盼望能自行負擔健保費,健保署確實有聽到聲音,但針對制度檢討,要考慮各個層面,需審慎評估調整方案是否可行。

此外,張溫溫還提醒,依照現行制度,退休族若堅絕不依附子女納保,屢勸不聽最高可罰新臺幣1.5萬元,費用未繳清前,不予保險給付,且家屬拒絕爲退休親眷繳納保費,一樣有可能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