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定暫時狀態」假的? 美光反告勞工討200萬

聲請全臺首件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美光工會前理事長馮澤源因官司敗訴,反而遭公司提告返還逾200萬元薪資。(林良齊攝)

勞動事件法2020年上路,其中爲縮減勞資不對等,勞工可以要求公司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的「定暫時狀態處分」,未料聲請全臺首件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美光工會前理事長馮澤源因官司敗訴,反而遭公司提告返還逾200萬元薪資;勞動部官員說,美光濫用訴訟權,已要求撤回訴訟,讓勞資雙方恢復和諧。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林莊周說,2020年法院就裁定馮澤源在訴訟判決確定前,也是全臺首件定暫時狀態處分,美光公司應該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但美光僅給付工資、仍然拒絕返回工作,雖然最後官司敗訴,但美光卻以馮澤源未提供勞務爲由,要求返還200多萬元,這樣有道理嗎?

「勞動事件法破大洞,美光鴨霸反告勞工」,馮澤源則說,當時處分後發電子郵件通知返回工作,也到公司門口表態回去,但公司阻擋、不願讓其回去工作,但去年年底卻收到美光公司要求返還定暫時狀態處至今的超過200萬元的薪資、勞健保及勞退提撥等「不當得利」,除了自己的案子外,也擔心其他資方有樣學樣,讓勞動事件法的保全程序沒有實質保障。

同樣也申請保全程序的神腦工會理事長陳政國說,在馮澤源收到「不當得利」訴狀時,代表我國政府宣稱保障勞工已成破口,除了美光、神腦外,還有幸福球場等案子的資方,未來恐怕都會有樣學樣。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金士平出面接受工會陳情並表示,法院裁定定暫時狀態處分後,勞工可以強制執行,但美光公司依然不讓勞工提供勞務,並且在訴訟結束後追討200多萬元薪資,呼籲美光公司不要無謂訴訟,讓勞資雙方恢復和諧,勞動部也將提供勞工法律扶助。

記者致電美光公司詢問相關回應,至今仍無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