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官員涉貪案後 基金局12項內控強化新制出爐
勞動部勞動基金局11月底傳出內部人買興櫃股票後疑似出現相關弊案後,廉檢持續偵辦。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17日公佈強化內控機制報告,針對投資流程、作業規範、監督管控及廉政措施等四大層面,提出12項強化措施,包含增列個股交易量管控、價量過熱個股再次檢視機制等,針對外界質疑的抽查比率,也從10%,改爲全面普查。
由於勞動基金局國內投資組組長遊迺文是因爲投資興櫃股票被勞動部內稽機制發現,因此在廉政措施備受關注。基金局表示,在廉政措施部分,將員工自律公約增列禁止投資興櫃股票,未來基金局的員工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於任職期間不得從事國內上市、上櫃、興櫃公司股票、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及個股認購之買賣行爲。
基金局也將進一步提高自律公約抽查比率,國內投資組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專門委員及組長抽查比率由10%改爲全面普查,除自營股票投資人員全面普查外,其餘業務人員(分簡任、薦任、委任及約聘僱人員等)分衆每組各依比率抽籤查覈,從明年起全面提高自律公約抽查比率,依分衆抽查,10%提高至14%,整體平均抽查比率提升至約23%。
另外,也會增加財產申報個案查覈,基金局指出,除每年依法務部廉政署函文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外,另增加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1條,籤陳首長覈定,另行個案指定風險人員進行個案實質審查,藉以瞭解有無財產申報不實或異常增減情事,而向有關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查詢,受查詢者有據實說明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