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建教生也要保勞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爲保障建教職場安全及維護基本生活勞委會勞保局表示,與學校建教合作事業單位,如僱用員工已滿5人,就應在教生到訓當日爲他們辦理參加勞工保險;至於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單位,如果建教生表達參加勞工保險的意願,也應依規定辦理加保

勞委會勞保局指出,建教生參加勞工保險應該負擔的保險費和事業單位員工相同,普通事故保險費(按被保險人當月月投保薪資的7.5%計算)由建教生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但因建教生與事業單位間並不是僱傭關係,不適用就業保險,所以不計收就業保險保險費(按被保險人當月月投保薪資的1%計算),事業單位也不須爲建教生提繳勞工退休金

建教生接受事業單位職業技能訓練,和一般勞工面臨相同的工作環境,事業單位依規定爲建教生辦理參加勞工保險,才能維護建教生工作安全並保障他們的權益,同時避免受罰鍰處分及發生保險事故時,須負擔建教生勞保給付損失的賠償責任,請各事業單位確實依照規定辦理。

勞委會勞保局提醒,事業單位申報建教生、技術生、養成工及見習生加保時,請覈實申報投保薪資,並於加保表上註明其身分以利勞委會勞保局正確計收勞保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