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標示爭議 鄧振中:更嚴格標示可以、但要科學證據

鄧振中迴應萊豬標示(張理國攝)

行政院經貿辦昨發出新聞稿,認爲美豬標示萊劑會引發歧視問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談判代表鄧振中表示,假如在一定的安全標準之下萊劑是安全的,再去要求標示的話,就構成不需要的標示要求;更嚴格當然可以,但我們要提出科學證據

經貿辦昨發出新聞稿表示,若以健康爲理由要標示萊劑,同樣地,爲何臺灣不標示其他殘留物,只標示萊劑?爲什麼牛肉當初不用標,現在豬肉要標?都會涉及最基本的歧視問題,當然會引起貿易紛爭

鄧振中上午表示,國際科學標準就是一個標準在那邊,如果每個國家說我需要更嚴格的標準,那要有理由,事實上,我們現在的標準在豬腎的部分,已經比國際標準更嚴格,因爲考慮到臺灣有些作月子婦女,以及特殊的飲食習慣,就若干標準已經比國際更嚴格了。

鄧振中說,更嚴格當然可以,但我們要提出科學證據,WTO的規範是你的標示不可以造成不需要的貿易障礙,假如在一定的安全標準之下是安全的,再去要求標示的話,就構成不需要的標示要求,民間企業界業主爲了提高產品價值,當然可以自已標示,所以我們現在的作應該是非常妥適的,也就是政府的規範加上民間的配合,整個重點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