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捲入臺北雙子星弊案入監1384天 假釋出獄赴士檢報到
臺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捲入臺北雙子星弊案,遭判刑7年6月徒刑定讞,入監服刑4年多今假釋出獄,稍早賴素如在雙胞胎胞姊陪同下步行出宜蘭監獄,搭車將在24小時內至戶籍地管轄的士林地檢署報到。
據悉,假釋出獄受刑人依規定須在出獄24小時內,持保護管束命令、假釋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明文件,向戶籍地所在的地檢署執行科窗口報到,經檢察官制作保護管束筆錄,完成報到程序後隨即至觀護人室報到執行保護管束,觀護人將對其說明假釋期間應遵守注意之事項,及下次報到時間。
賴素如在任北市議員期間,審查雙子星大樓開發案(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聯合開發區(捷)用地土地開發案),2011年11月29日在九品律師事務所會議室,透過彭姓白手套向太極雙星團隊貪污收賄100萬元,並在審議預算時,提出捷運局應以私地主之投資評比爲優先,若無合格者,再由公地主接手,否則開發案預算不得動支之附加但書初稿,請求出席委員支持;最後此案市議會決議刪除但書,隔年賴素如退回100萬元。
全案2013年間賴素如遭依貪污罪嫌起訴,一審判刑1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二審改判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千萬沒收,全案於最高法院2020年駁回上訴定讞,2020年12月30日到案執行,入監前她喊冤,沒有犯罪,沒有收賄。
賴素如入監服刑約3年9月,計1384天,今下午2時許假釋出監,其雙胞胎胞姊陪同她步出宜蘭監獄,依規定須在24小時內,赴戶籍地所在的士林地檢署報到。
臺北市前議員賴素如。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邱德祥攝影